服務內容
當您的X光機台有進行以下所示之事項變更時,就必須依規定進行輻射安全測試,並依規定將該輻射安全報告留存五年。
「事項變更」包括:
- 【新申請】指設備第一次申請使用,包括引進新設備,或者是由其他公司轉入的設備,都屬於新申請的事項
- 【恢復使用】指設備原先已向核安會申請停止使用,之後要再度恢復使用時的狀況
- 【遷移新址】指設備遷移至與原使用登記之地址不同的場所時
- 【改裝】指增加原先設備申請登記時的X光管電壓或變更其屏蔽
- 【變更作業場所】指同設備在同登記地址下,做不同作業空間的搬移
- 【五年屆期測試】指設備向核安會登記核可使用登記後,每隔五年必須進行安全測試
- 【換X光管】指設備更換X光管
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除許可類外,登記備查類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如XRF、穿透式X光機等)發生以下情況時,亦須由合格的輻射防護偵測業者執行輻射安全檢測(第49條規定):
| 發生事由 | 適用法規 |
| 新申請 | 第23條第3項規定 |
| 五年屆期檢測 | 第25條規定 |
| 改裝 | 第26條第3項規定 |
| 遷移新址 | 第27條規定 |
| 變更作業場所 | 第27條規定 |
| 換光管 | 第34條第1項規定 |
| 恢復使用 | 第36條規定 |
| 變更項目 | 執行偵測期限 | 上傳報告與否 |
|---|---|---|
| 新申請 | 裝機輻射安全測試報告,首次轉入或進口時執行 於儀器安裝完後30日內完成檢測 |
V |
| 五年屆期檢測 | 裝機後每五年須做一次輻防測試 於同意登記月份之前後三個月內完成檢測 |
|
| 改裝 | 對X光機進行改裝 於儀器改裝完後30日內完成檢測 |
V |
| 遷移新址 | X光機移放至不同地址 於儀器移放並安裝完後30日內完成檢測 |
V |
| 變更作業場所 | X光機於同一地址移放至不同空間 於儀器移放並安裝完後30日內完成檢測 |
|
| 更換X光管 | 更換光管後須做一次輻防測試 許可類更換後15日內完成檢測 登記備查類更換完成後30日內完成檢測 |
|
| 恢復使用 | X光機停用後申請恢復使用時 於儀器安裝完後30日內完成檢測 |
V |
| 人員劑量評估 | 操作人員經評估為「非輻射工作人員」, 可免除每年3小時教育訓練、健康檢查及個人劑量監測 |
防水抓漏
關鍵字:5年屆期檢測,人員劑量評估,輻射劑量,移機偵測,輻射安全測試,新申請,恢復使用,遷移新址,變更作業場所,換X光管
- [相似的頁面]
- 輻射安全偵測、輻射安全評估|六六工商詢價服務網
嘉富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24375098
- 更多資訊嘉富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網頁更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