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專業代理登載全國通行日報.報紙廣告,本票裁定,本票強制執行,法院公告,民事裁定,公事催告,公示送達,限定繼承,夫妻財產制,支票遺失,股票遺失,財團法人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協會籌備會公開徵求會員,離婚事件履行同居全國版國外版翻譯登報業務歡迎相關行業長期配合,以全國版發行(法院認可)便宜.有刊登即可。全國版一段稿每字只要一元,五段稿每行45字18-24元(每字不到一元),國外版公告:250個字(定價1500元),超優惠價每單位270字780元(單位數視稿件字數多寡)。
連絡電話(02)23820801
傳 真(02)23752695
e-mail:abc.def@msa.hinet.net
國際廣告社 小蔡
服務處:台北市武昌街一段77號6樓之10
(中華路武昌街口原中國時報旁玉山銀行左邊電梯直上六樓)
如何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一、意義: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二、聲請時應具備之要件或應注意事項:
使用司法狀紙,繕寫聲請狀,聲請狀內請註明聲請人電話號碼,以利書記官聯絡相關事宜。
管轄權:參照非訟事件法第194條,由票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又依票據法第120條第4、5項規定,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裁判費: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按其標的之 金額或價額,以新臺幣依下列標準徵收費用:
未滿十萬元者,徵收五百元。
十萬元以上未滿一百萬元者,徵收一千元。
一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徵收二千元。
一千萬元以上未滿五千萬元者,徵收三千元。
五千萬元以上未滿一億元者,徵收四千元。
一億元以上者,徵收五千元。
提出本票原本及影本各1份。
應以「本票發票人」為相對人。(不得以繼承人、背書人、保證人為相對 人而提出聲請)。
本票記載有違約金,關於違約金部分,不得請求:因違約金為票據法所未 規定之事項,其記載不生票據上之效力,且行使追索權之範圍不包括違約金在內。
本票裁定確定後,不待當事人聲請,由書記官主動核發確定證明書。嗣後當事人如聲請補發確定證明書,請具狀聲請補發,並繳納聲請費100元整。
本票裁定要向那個法院聲請(即管轄)?
A:依法本票上有填載付款地,就應向付款地的法院來聲請本票裁定;如果沒有寫付款地,就要看本票上有無填載發票地,通常在發票人名字後面所寫的地址法院皆認為是發票地,執票人可向發票地的法院聲請。如果沒寫付款地也沒有發票地,就應向發票人戶籍地或營業場所地的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雖然法院都會幫民眾將案件轉到正確的法院(即移轉管轄),惟為免耽誤聲請人寶貴的時間,應將書狀遞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才能真正保障聲請人權益。
本票裁定可否向背書人或發票人之繼承人聲請?
A:背書雖然是表示背書人應該對本票負責的行為,但由於票據法規定,執票人僅得向本票發票人聲請本票裁定,所以背書人並不是本票裁定的相對人,如果一定要對背書人主張權利,只能以民事訴訟程序尋求救濟。另本票發票人於發票後死亡,也不能對已死亡之發票人聲請本票裁定,也不能對發票人之繼承人聲請。執票人與已死亡的發票人間之債務關係,只能對發票人之繼承人以民事訴訟程序來解決。
- [相似的頁面]
- 本票准許強制執行民事裁定登報每字不到一元|六六工商詢價服務網
法院公告民事裁定公示催告公示送達報紙廣告每字不到一元國外版翻譯登報最便宜
相關服務
-
本票准許強制執行民事裁定登報每字不到一元
專業代理登載全國通行日報.報紙廣告,本票裁定,本票強制執行,法院公告,民事裁定,公事 -
都市更新公聽會 公聽會公告 - 報紙廣告
刊登財團法人設立變更登記 | 短期文理補習班 | 報紙清算人公告 | 催告過戶登報 -
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裁定法院公告報紙廣告
刊登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裁定法院公告報紙廣告,全國版,國外版,翻譯,消費者債務清理, -
【eHut咿哈生活網】廣告免費刊登中!
eHut 電子廣告信分眾按需行銷配對平台,提供商家及一般消費者電子廣告信配對,傳統上網下載 -
股票遺失公告刊登【廣告360】專業登報
專營全台灣法院相關公告,為您選擇價格便宜且各地法院均認可流通的全國版報紙